关于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前公示
128 2017-07-19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经核查,辽宁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等2家资质延续合格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沈阳建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经整改后资质延续合格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鞍山世纪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资质注销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审批前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所公示企业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省造价管理总站将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龙凤寺巷43-1号
邮政编码:110011
联系024-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延续合格的企业名单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整改后延续合格的企业名单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注销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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